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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18 浏览:14126 次
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为推进医改的不断深入,国家启动了重大妇幼卫生项目。我市从2010年相继开展了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等项目,本栏目向大家介绍我市重大项目的实施情况。
项目一 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出生缺陷项目
1、项目对象人
雨花台区、栖霞区、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和高淳区所有准备怀孕和孕3个月内的农村孕妇。
2、领取方式
雨花台区、栖霞区、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和高淳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各区指定机构免费领取叶酸片。
项目二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1、补助对象
雨花台区、栖霞区、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和高淳区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村孕产妇。
2、补助方式及补助标准
在雨花台区、栖霞区、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和高淳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产妇,实行即时结报;在外区域住院分娩的农村产妇,于分娩后6个月内到区指定的医疗机构申领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不低于500元,参加生育保险的,首先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再由新农合(或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给予补偿。经生育保险基金补偿后,个人负担部分低于500元的孕产妇,按实际负担经费补助。
项目三 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1.、服务对象
全市35-64岁妇女。
2、检查内容
宫颈癌检查内容:妇科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
乳腺癌检查内容:临床乳腺检查和乳腺超声检查、乳腺X线检查、组织病理检查(自费)。
3、检查方式
我市“两癌”检查工作由各区统一组织安排。妇女可按照所在区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体检点进行免费检查。
项目四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是可以通过妊娠和分娩由母亲传给婴儿的传染性疾病。为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家、江苏省要求,南京市制定《南京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细则》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1、服务对象
全市所有孕产妇
2、服务内容
对孕妇在孕期检测艾滋病、梅毒和乙肝表面抗原,对感染者采取治疗、安全助产、婴儿用药、定期随访等综合性预防措施,降低婴儿的感染率。对孕妇孕期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表面抗原检测及感染者的阻断均有部分费用的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