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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晋升职称人员继续教育学分验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9 浏览:4293 次

 各科室:

2021年度卫生技术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验审工作即将开始,请今年拟申请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以下要求准备好任职期内学分。

要求

1、相关材料:(1)学分原件,规培人员提供规培结业证书复印件;

               (2)公共课学时证明,不少于30学时(必须是从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打印的);

              (3)论文、综述复印件,要求如下:发表的论文只需提供有作者排序、单位的正文页即可,自学写的综述要提供全文;

 (4)其他相关学时证明材料;

(5)各类人员具体学分要求详见附件。

2医、药、技、卫管专业及非卫技专业技术人员交教育处(2号楼301室),护理人员交护理部。

3、学分验审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531日前过期不予审核

4、如有疑问,请咨询教育处戴小婷,电话:26160

 

                  教育处

    202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