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攻略
宝宝的到来是一件让全家人都开心的事
但对于新手爸妈来说,在高兴的同时
也不要忘记一个重要事项
——《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
需要哪些资料?怎么办理?需要注意什么?
下面,就和各位新手爸妈分享
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流程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由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时自然状况,血亲关系和获得国籍,进行户籍登记的重要法律医学文书。由国家统一印制发行,编号唯一,现在使用的是第六版。
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
· 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 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 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 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 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预防保健服务的凭证
· 出国留学、移民等必须提供的有效证明
如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分为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凡是为新生儿第一次办理出生证明的都属于首次签发。
首次签发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办理须知
1、《出生医学证明》为全国统一法律文件,一人一证一编号,一旦新生儿姓名打印在出生证上,便不能修改或涂改。请您慎重考虑新生儿姓名。新生儿可以随父或随母姓,姓名用字必须准确,如需用冷僻字,须事先去申报户口的派出所咨询。
2、《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由母亲亲自办理,如母亲不能来办理,需提供母亲签字的委托书。
3、办理时需携带《江苏省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士携带护照及复印件,海澳同胞提供港澳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及复印件,台湾同胞提供台湾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及复印件。
4、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当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需母亲本人办理,其他人不得代办)。
5、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应当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及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6、特殊情况按上级文件处理。
7、《出生医学证明》为重要法律文件,请妥善保管,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后。请及时申报婴儿户口。《出生医学证明》只能在分娩所在院区办理,不可跨院区。
8、办证时间及地点:
莫愁路院区:
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办证地点:四号楼斜对面(从2号楼与3号楼之间的过道进入,过道尽头右手处)
丁家庄院区:
办证时间:周一和周四上午:08:30-12:00(节假日除外)
办证地点:住院楼一楼出生证明办理处
下载
委托书.docx
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要求:
领取出生证时,若领证人是新生儿父母,则需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1张,需用A4纸复印,且将证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面;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父母,需提供新生儿父、母,及领证人3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张,复印要求同上。
样张

注意: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请认真核对。内容错误的出生证,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换 发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须知
一、换发情形
原签发机构为因下列情形之一要求更改《出生医学证明》或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换发新的《出生医学证明》。
1. 由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户口登记而需变更新生儿姓名的;
2. 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
3. 《出生医学证明》被涂改的、填写字迹不清的、有关项目填写不真实的;
4. 私自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
5. 《出生医学证明》未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
6. 其他原因导致无效的。
二、换发机构
《出生医学证明》的换发机构是原签发机构。如原签发机构已被取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资质,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辖区内一家有签发资质的机构为换发机构。
三、换发程序和要求
1. 签发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完整情况,按当事人换发原因核定相应材料并填写《江苏省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后予以换发。
2. 换发申请由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儿童的父母亲双方亲自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3. 换发后原证件由换发机构归档保存,并做好换发登记。
4. 在常住地以外跨省异地出生以及在港、澳、台或境外出生的新生儿,不得以外地《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地签署的出生证明换取申报户口登记地《出生医学证明》。
四、换证时间及地点:
莫愁路院区:
换证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换证地点:四号楼斜对面(从2号楼与3号楼之间的过道进入,过道尽头右手处)
丁家庄院区:
换证时间:周一和周四上午:08:30-12:00(节假日除外)
换证地点:住院楼一楼出生证明办理处


各位家长们
《出生医学证明》是孩子的“人生第一证”
对每一个新生儿都极其重要
切记一定要妥善保管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