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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儿科病房安全告知书
[ 时间:2024-07-08 ]

尊敬的家长:
感谢您选择我院为您的孩子提供医疗服务。为了确保您的孩子在儿科病房的安全与健康,我们特此向您发出以下安全告知书。

一、病房安全须知

1.因治疗、护理及病情观察的需要,住院后不可擅自离开病房,不可离院回家。

2.陪护家长不得超过2位。每天探视时间为15:00—19:00,为了保护婴儿免受交叉感染,请主

动减少探视人员。患有感冒、传染病人员不得来院探视;禁止婴、幼儿来院探视,以免导致其

意外伤害。

3.因观察病情的需要,病房门均不加锁,请贵重物品及现金妥善保管,外出时随时携带,以免

遗失。特别是当探视人员较多或是晚夜间休息时。

4.请保持病房的安静、整洁,共同维护诊疗环境。严禁在病房及楼道内吸烟!严禁在输液架上悬挂衣物!紧急出口在:护士站对面的步行楼梯。

5.请您穿防滑鞋以免意外滑倒!如有突发事件请立即通知医护人员。

6.病房内禁止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烧水壶、电吹风、电饭煲、取暖器等,确保用电安全。

7.严禁携带毛线针、氢气球进病房;病房内严禁嬉戏打闹。

二、患儿安全管理

1.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警觉,不要搭理陌生人员,在陪护时更不得让其接触并私自抱走婴儿

不要委托自己不熟悉的人员代办事项,以免受骗;遇可疑人员要立即通知病区护士。

2为了防止患儿意外伤害,保障婴幼儿的健康、安全:

① 严禁用热水袋为婴儿保暖!热水瓶严禁乱放!(必须在床头柜定点放置,防止意外烫伤)

② 输液期间禁止擅自外出,以免发生输液反应时无法及时处理。

③ 慎用宝宝的手套脚套。如果使用,请家属仔细检查有无线头,避免缠绕手指或脚趾。

④ 建议新生儿独立睡婴儿床,不与母亲同睡;儿童床护栏应拉好到位,婴幼儿睡在床内侧;以防坠床。防止蒙被综合症及意外坠床的发生。

⑤ 患儿身边应保持24小时有家属陪护,,请勿将患儿独自留在床位上,避免意外。

⑥ 手圈上有患儿的住院信息,请您不要随意下取患儿的手圈标识。

⑦ 防止患儿触及电插头。

3患儿在院期间多应用静脉留置针(可避免反复穿刺,减少患儿的痛苦)请您妥善维护:穿刺部位不能进水、不能揉或蹭、防止患儿意外拔针;如发现穿刺针眼处如有渗血、渗液、红肿时,及时报告护士;出院时如留置针未拔除,请通知护士拔除。

三、设备安全管理

1.请妥善保管床旁使用的医疗物资(监护仪、输液泵等),损坏需要赔偿。

2.雾化吸氧后请及时关闭氧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