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

Public affairs

规章制度

您的位置:首页 > 院务公开 > 规章制度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

发布时间:2021-11-04 浏览:10720 次

 

1.为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成功,医院制定保护母婴健康和安全的有关规度并传达到每位工作人员。

2.新分配、新上岗的工作人员应接受18小时的母乳喂养政策和知识、技术培训,其中3小时的实习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每年全院医务人员必须参加母乳喂养知识复培不少于3小时。

3.通过产前门诊,胎儿大学等由医护人员向孕妇和家属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及技巧,并做好营养指导,让他们树立产后母乳喂养的决心和信心,为哺乳做好准备。宣教工作要有登记,有管理。

4.正常新生儿在生后1小时进行母婴早吸吮及皮肤接触,时间不少于30分钟。剖宫产的母亲在手术室进行部分皮肤接触,术后1小时内补做母婴皮肤接触和 早吸吮。

5.责任护士指导回室母亲及时正确喂乳,母婴分离产后6小时内指导如何保持泌乳。

6.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食物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

7.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保证每天分离时间不超过1小时。

8.鼓励按需哺乳,做好宣传工作,及时解决母乳喂养中存在的问题。

9.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把出院的产妇及新生儿转入地段支持组织。建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设立母乳喂养咨询电话,解决在母乳喂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延续服务。

10.严格执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院内不允许张贴代乳品广告或推销代乳品,不准用文字或图片美化人工喂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