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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妇幼保健院院务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1-06-07 浏览:8981 次

院务公开制度

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增加管理和服务的透明度,保障医院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促进依法执业、诚信行医,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分工

(一)建立完善的组织结构,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处(科)室负责人直接抓,确保院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健全工作制度、监督制度、检查考核等制度体系,并强化制度执行,扎实开展院务公开工作。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处(科)室按照院务公开责任分工,明确到人,做实工作责任制。

三、公开形式

(一)公示内容与公开对象结合紧密,做到常规内容季度更换、相关内容及时更新。

(二)对社会和患者公开事项的方式,主要通过媒体、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公开。设立意见箱、投诉电话,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患者出院或门诊收费清单、触摸屏查询收费等。

(三)对职工公开事项的方式,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保障日常民主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通过党政联席会、办公会、院周会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应公开事项。

(四)不断拓展院务公开内容,利用“互联网+”等手段更新院务公开形式。及时、准确、动态发布各类信息。

四、公开内容

公开内容包括:

(一)向社会公开:

1.医疗机构概况

2.医疗机构环境

3.行风廉政建设

4.医疗服务

(二)向患者公开:

1.服务告知

2.服务价格及收费

(三)向职工公开:

1.“三重一大”制度落实

2.业务管理

3.职工关注

五、监督考核

(一)认真履行发布信息的报批手续,责任处(科)室对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核实,再行发布,并有完整的发布登记。对于涉及保密规定的事项要进行保密审查并说明是否公开理由。

(二)成立由纪律监督室、工会、信访行风办公室等内设机构组成的考核监督组织,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及院内职工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院务公开做到明处、落到实处。

(三)为确保院务公开工作有效实施,各处(科)室要以监管为重点,加大对院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日常工作中以处(科)室自查为主,不定期开展院内督查,对照院务公开细则考核处(科)室落实情况,对未落实项目进行通报并择期整改,考核结果将纳入处(科)室年度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