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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健康领域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惠民政策

发布时间:2022-04-06 浏览:6807 次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孕产期健康管理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内容,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免费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2019年起,国家将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等内容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版)》免费为妇女提供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请咨询各区妇幼保健机构。

1、附件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孕产期健康管理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附件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doc

2、附件2: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范(节选:免费基本避孕手术)

附件2: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范(节选:免费基本避孕手术).docx

3、附件3: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工作规范

附件3: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工作规范.docx

4、附件4:江苏省增补叶酸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4:江苏省增补叶酸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pdf

5、附件5:国家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

附件5: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6、附件6:江苏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2021年版)

附件6:江苏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2021年版).PDF

7、附件7:南京市妇幼保健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附件7:南京市妇幼保健机构服务地址及联系电话.xls

 

20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