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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知识

发布时间:2016-06-12 浏览:4918 次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知识(教师版)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知识10

一、认证的概念

医学教育认证是指由指定的机构、采用既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医学院校或培训项目进行审核与评估的外部质量评价机制。主要目的:一是评判教育项目是否达到基本的质量标准,二是鼓励医学院校不断改进与完善以促进教育质量发展。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是依据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教高(2008)9号),通过学校自评和外部专家考察评审,以确定临床医学专业在教育教学方面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符合(或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同时帮助学校找出弱项或差距,指出改进医学教育的方向,保证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二、认证的机构

认证由“教育部医学教育认证专家委员会”和“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包括医学院校领导与管理人员、医学学术专家、医学教育专家、临床医生、医疗卫生职业协会和相关政府部门的人员等。专家委员会负责全国范围的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宏观指导和审批,工作委员会负责认证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落实。工作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设在北京大学医学部),处理日常事务。

 

三、认证的专家

专家组由工作委员会任命,受其委派实施现场认证考察。成员为6或8人。8人组中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5人、秘书1人。6人组中设组长1人、成员4人、秘书1人。根据学校需要,可邀请境外专家(2人)参与认证。秘书处确定专家组成员名单时,原则上征求学校意见。

 

四、认证的内容

依据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布的《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教高[2008]9号)。具体认证以下内容:

(1)硬件建设:大学办学的必备条件;(2)内涵建设:办学宗旨、人才培养模式与质量、教学管理、教学方法、教学改革等;(3)办学过程中每一项有利于促进学生能力培养、教学改革、教学质量保证等实际工作;(4)注重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5)注重社区或农村医疗卫生实践;(6)推进课程纵向和横向的整合;(7)拓展学生的国际交流经历;(8)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9)教学工作亮点与优势、不足与对策、计划与目标。

 

五、认证的程序

(1)申请认证的学校每年4月或10月向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提交认证申请,秘书处于1个月内完成审议,告知审议结果。

(2)认证申请通过审议、批准后,学校依据《标准》撰写自评报告;在专家组现场考察前2个月向秘书处提交自评报告;如邀请境外专家参与,则同时提交英文版自评报告。

(3)秘书处提前6个月通知认证学校考察时间。工作委员会提前3个月组建专家组,征求认证学校对专家组组成的意见。

(4)专家组依据《标准》对认证学校进行3天的现场考察。学校为现场考察提供便利,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纸质或网络支撑材料,并及时解答疑问。

(5)专家组集体讨论现场考察的初步意见并向认证学校通报。专家组全体成员在讨论认证结论建议的基础上,记名投票明确认证结论建议以及认证有效期内提交整改报告的时限。

(6)专家组离校后依据《标准》、考察材料和信息,分工撰写认证报告初稿,汇总并提交组长。

(7)专家组组长于现场考察后2个月内完成认证报告,并向认证学校征求意见,会同认证结论建议呈报工作委员会审议和专家委员会批准。

(8)申请认证学校按照认证报告要求,按时向工作委员会提交整改报告,秘书处组织专家组跟踪认证学校的整改过程,并提供咨询服务。

 

六、认证的结果

(1)通过认证:认证学校的临床医学专业教育教学符合《标准》的要求,根据本校自身制定的办学目标的实现程度、是否达到社会期望以及存在的不足等,确定认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8年;认证有效期自认证报告提交之日算起。认证学校应按认证报告中指定的期限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工作委员会视情况决定继续提交整改报告的时间和是否进行回访。认证有效期满后,学校须再次提出认证申请。

(2)不予认证:认证学校的临床医学专业教育教学达不到《标准》的要求。专家组根据学校在某些方面存在的缺陷或重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整改期限不超过2年。通过整改和自评,学校认为已经达到《标准》,可重新申请认证。

 

七、认证的形式

现场考察的形式主要为“听、谈、访、察”,具体包括听取学校的自评报告、专家组实地考察和召开座谈会三种。

 

八、认证的关键

临床医学专业的教学是否适合学生毕业后进入该领域从事专业工作的要求和期望,是否符合该专业资格证书或执照的申请条件。

 

九、认证的目的和意义

(1)更新教育思想,促进真正意义的以学生为中心教育观念的形成,保证受教育者的权益得到更好体现。

(2)依据国际医学教育的发展趋势,对学校医学教育进行全面客观地“诊断”,帮助学校建立一套科学的、可行的办学理念和发展远景,以促进学校健康、持续地发展。

(3)认真查找与国际医学教育的差距,明确学校医学教育的改革方向,为更大力度的改革奠定基础。

(4)促进我国医学教育进入国际医学教育的发展平台。

 

十、认证的任务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6号)要求,到2020年完成高等学校临床医学专业首轮认证工作,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医学教育实质等效的医学专业认证制度,促进医学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