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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5 浏览:3085 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十九届五次全会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南京市妇幼保健院纪委决定面向全院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一、 活动主题

围绕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南京市妇幼保健院的廉人廉事,注重家风建设,营造纯净的医疗环境等主题开展作品征集,宣传廉洁行医理念,倡导廉政文化,弘扬清风正气。

二、 征集类型及报送方式

1、书画作品类

宣纸尺寸不超过69cm*138cm,篆书、草书、篆刻须附释文;绘画作品形式不限,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等均可,漫画作品以纸质件、电子件形式报送均可。

2、文学作品类

以word格式发送电子作品。作品体裁不限,字数不超过1000字。

3、视频作品类

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视频格式为高清MP4等,视频编码H264、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微电影时长不超过10分钟,微视频、微动漫时长不超过5分钟。

4、摄影作品类

    摄影作品分为单幅、组照两类,组照原则上不超过6张;文件为JPEG格式,长边不小于800像素,须保留图片EXIF原始信息;参赛作品须标注标题,字数不超过15字,同时提供150字以内的说明,阐述作品的创意和主题;黑白、彩色均可,可以适当处理调整显示效果,但必须保持摄影类作品的基本性质,禁止歪曲作品真实性的操作,也不得加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5、报送方式

投稿地址:南京市妇幼保健院2号楼103纪律监督室

联系人:方芳  26211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 总体安排

征集活动分作品征集、综合评比、宣传推广三个阶段开展。

1、征集阶段

    自10月20日起,至11月30日止。

2、综合评比阶段

12月,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评选出每个类别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3、宣传推广阶段

2022年1-2月,将获奖作品在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妇幼导报等平台展播。

四、 其他事项

1、活动面向全院职工公开征稿,为体现我院“家文化”特色,弘扬优良家风,本次活动欢迎职工家属参与。

2、所有参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没有参加过同类评选。若参评作品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商标权、著作权、名称权等问题,将取消获奖资格,后果由报送者自行承担。

3、参评作品报送后,南京市妇幼保健院纪委拥有刊播、推广、改编、出版其作品的永久使用权,作者拥有署名权;书画类作品未获奖项,可根据作者要求退还(须在报送时注明需要退还)。

 

            中共南京市妇幼保健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0月14日